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时空斗甲行 > 第六十四章 死胖子败家子
    八十年代的老茅台!

    金老的眼光极其毒辣,一眼就知道不对了,这种老酒可遇不可求,见到了这酒,他当然惊讶,老头的嗜好,好酒好茶好古董,看到这种酒立即就被吸引了。

    文政珉道:“这位是市博物馆的金馆长。”

    金老伸手道:“金闲于,小友幸会了。”他说得很客气,姿态相当低。没法子,见到这种酒,他都迈不动步。

    张浩伸手,两人握手,当然,这次张浩不会用纳米机器来控制,那不值得,说道:“张浩。”

    金老又低头看了一眼酒,说道:“能给我看看……看看这酒吗?”老头脸皮相当厚。

    其实这时候张浩也注意到了,这酒和刚才喝的茅台不一样,刚才六瓶茅台是十五年陈酒,不过是新买的去年产的酒,而小梅这次在车后备箱拿出来的酒不同。

    小梅解释道:“这酒是拍卖回来的,一共三十多瓶,这次带出来六瓶。”

    拍卖?

    张浩还真是不知道,随口问道:“多少钱一瓶?”这还是他没发财前的习惯,所谓旧习难改,如果他真正适应了自己的身份,这种话是问不出口的,甚至都不会有这个意识来问。

    小梅道:“平均……二十万三千三百块,一瓶!”

    金闲于道:“这价格稍贵,不过也很合理,张先生能不能转让一瓶,这样吧,二十五万!呵呵,我就好那么一口好酒。”这酒不论贵贱,主要找不到真的,只要是真的,价格就不会便宜。

    张浩道:“金老喜欢,就送您了吧。”他是真的不在意,别说送一瓶了,就算全送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金闲于道:“这个不合适,一定要付钱的,小程,你来负责转账!”

    小梅留下一瓶,其他五瓶带回包厢。

    张浩道:“既然金老那么喜欢老酒,刚好我们要喝这种酒,金老一起来?”他发出邀请。

    金闲于看张浩非常顺眼,主要是张浩的气质中也有一丝儒雅,毕竟那么长时间练习绘画和音乐,还是会影响到性格和气质的,加上张浩这张脸实在让人无法厌恶起来。

    小程这时候在旁边悄悄示意,那表情很明确,想喝这酒!

    小程,名叫程天,一个富二代,家里很有钱,父辈和金老关系极好,而他也喜欢收藏,喜欢古董,本身没有什么恶习,对经商完全没有兴趣,所以才会和金老,文政珉混一起。

    文政珉也露出期待的神情,二十多万的酒,若是能尝尝,回去能吹小半年的牛。

    金老心里其实也想喝,他老人家的脸皮比较厚实,说道:“哈哈,那就叨唠小友了。”什么叫倚老卖老,他就是!

    带着三人回到包厢,张浩吩咐,把所有的菜全撤了,重新上一遍。当然,啤酒杯也撤了,不然用这种杯子喝酒,会吓死人的,他们两人是无所谓,有外人在就不行了。

    又来了两个服务员,四人快速收拾,重新摆放碗碟筷子,张浩请金老上座,推辞再三,金老还是坐下了,都是小年轻,都是晚辈,坐下也就坐下了。

    张浩主陪,胡刚副陪。

    五人坐下,小梅上前倒酒。

    金闲于,文政珉和程天真的对张浩很有兴趣,就看他带着小梅这样的美女,却用来倒酒不上桌,就知道这家伙不简单。

    这酒一倒出来,整个包厢都充满一股浓郁的酒香气,仅仅是闻着这味道,就让人要流口水了,尤其是有点酒瘾的人,更是忍不住。

    金闲于拿起一瓶反复观看,嘴里啧啧有声:“这酒……啧啧,瓶盖处竟然被处理过,密封极好,了不起!这是特意留存的,而且保存的手段极好。”

    程天也拿着一瓶,这酒和古董没有关系,但是和收藏有关系,有人就是专门收藏各种名酒,并不为了喝酒,而是为了升值。

    张浩举杯道:“金老,第一次见面喝酒,我敬一杯。”

    金老急忙端起小酒盅,说道:“真的不好意思,老头厚脸皮,不论是酒,还是人,都好,老头喜欢,干杯。”他一口喝到嘴里,并没有咽下去,而是不停咂嘴,脸上露出极其陶醉的神情。这是一种品酒的方式。

    茅台是酱香型白酒,喝不惯的人,是很难喜欢,但喝得惯、喜欢的人,别的酒就很难入口了。

    这酒到嘴里,绵长细柔,入喉微微泛酸,几秒钟,那酒香就泛出来,喉咙会冒出一丝甘甜来,这酒会越喝越甜,不是那种放糖的甜,而是一种奇特的甜味,让人非常舒服。

    金老是最能体会这种酒的好处,他叹口气道:“小程,小文,你们喝这酒糟蹋了,没点时间阅历,是品不出其中妙处的,你们年轻人适合喝二锅头,那酒火辣冲头,激情四射,哈哈,这种老酒才适合我们这些老家伙啊!”

    胡刚心里已经给他打上老不要脸的老不死了,这老头口口声声的适合不适合,不就是想要占这酒吗?说得冠冕堂皇的。

    胡刚心里咧歪着,提起分酒器,起身道:“金老,第一次见,我姓胡,胡刚,敬您老一壶,您老随意,我干了!”咕咚一口喝干。

    金闲于眼皮直跳,这也太浪费了,猪八戒吞人参果,你知道啥滋味?

    然后胡刚自己倒酒,分酒壶,一般就是二两五,或者三两酒,他敬文政珉和程天,也是一口一壶,就是你随意我干掉。

    飞快的干掉一瓶,小梅立即打开第二瓶。

    金闲于、文政珉和程天都傻眼了,不是胡刚有多能喝,而是这样喝实在太吓人了,这比喝金子要贵多了,最让金老心痛的是,这种酒,当真喝掉一瓶就少一瓶,这不是喝酒,这是糟蹋好酒啊!你个败家子!

    “哈哈,小伙子好酒量啊,别喝急酒,慢慢喝,你这样喝是品不出滋味的。”

    心痛到无以复加,金老也只能这样劝说了。

    胡刚笑眯眯道:“没事,酒就是用来喝的,不是品的……”

    金闲于心里痛骂,可这酒不是他的,也只能苦笑不已,这个混蛋胖子,不得好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