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都市弃少兵王 > 第二百一十一章 时机刚刚好
    李家寨风景区得名于景区中的李家寨子,寨民世代居住于此。

    通话般美丽的风景少不了美丽的传说,传说这里的珍珠湖是某位天上仙女的泪珠所化,湖水晶莹剔透,异常纯碎美丽。

    风景区有重重的山峦和茂密的森林,奔涌的飞瀑,还有各种鸟类和珍禽,景色殊异,每一帧都如一幅优美而出色的图画一般。

    虽然李家寨子在风景区的更深处,但得益于景区的收益分红,村中的道路修的不差。

    而且,寨民们每年每户都能收到分红一百万,在当地首屈一指,所以寨子中别墅林立,非常整齐,看上去和天下第一村的景象气势差不了多少。

    “踏”

    “踏”

    “踏”

    李姬兰踩着酒红色的恨天高,高跟鞋的底子很尖,她的身形微微摇晃,显得整身的水蓝色西裤和洁白色衬衫上衣分外妖娆。

    萧毅不得不承认,李姬兰的身材很有料,凹凸有致,尤其是其标准的职场精英打扮和此地的蓝天碧水、茂林绿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此时正值中午时分,路上没有什么人,踢踏的高跟鞋和柏油路的小撞击声和标致摇曳的身段,巧笑艳艳热情温软的声音,很容易让人想多了。

    “呼”

    萧毅甩了甩头,驱散心中乱七八糟的想法,定了定神,平复呼吸,快走两步,和李姬兰并排而行。

    他决定,加快步伐,不再刻意看远处的风景和眼前的职场美人。

    “咦?”

    李姬兰似乎察觉到什么,她走的很快,猛然一回头,高跟鞋恰好踩在低洼处,身体不受控制的一歪,正好落在萧毅的怀抱里。

    “啊”

    一声惊叫,花容失色。

    萧毅没有办法,他只好把左手一拢,摸上李姬兰的滑腻的小腰,右手轻轻一推,力度恰到好处,不偏不倚地将李姬兰的娇躯扶正。

    “哎呀,我真是太不小心了。”

    “唰”

    李姬兰的脸红了,精致的妆容,带上一缕红霞,俏脸平添了更多妩媚。

    “没事。”

    萧毅笑了笑,李姬兰腰部肌肤的弹性惊人,让他微微惊讶。

    他猜测,眼前这位职场标准美女,肯定是常年跑健身房的主。

    不然,这标致紧致的身段,天生是出不来的。

    “对了,萧先生,我听他们喊你萧大师,这大师指的是什么意思?”

    方才贴近萧毅,感受到萧毅强烈的男性气息,李姬兰的心跳突然加快,浑身紧绷,娇躯轻颤,神情微微恍惚。

    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和陌生的男人如此贴近,感觉如此特别,让她很不适应,却在离得远一些之后,竟然还有些微微的期待。

    她吐了吐香舌,耳鬓微微出汗,脸上的红晕并未退去,下意识地向外走了走,离着萧毅远一点,而后定了定神,方才开口问道。

    “大师,呵呵,这是华夏武学界对步入化劲层次的武者的尊称。”

    萧毅淡淡一笑,若无其事地说道。

    “什么是化劲?”

    萧毅淡然的神色和方才众多客人的尊敬、狂热神情在李姬兰的心里产生了强烈的反差,她有些不明白,开口便问。

    “化劲,怎么形容呢?”

    萧毅微微额首,苦笑一声。

    他看的出来,李姬兰对武学一窍不通,要是细细地解释起来,倒也麻烦。

    他略微沉吟,想了想后,笑道:“明劲单指肉体力量,比如明劲高手的职业——拳击手,达到这个境界的人很多。暗劲好比是心力打人,局部放开毛孔,一刹那宣泄劲力。力量经由一个方向,先由皮,再到肉,再内里这般层层穿透,造成内伤,就像是枪杆子捅人。这个境界的高手也不算少。化劲,是暗劲的再进一步,贯通全身,力达牙齿,舌头,指甲,毛发这四梢,达到一羽不能加,蝇虫不能落的境界,是为化劲,这个境界的人,不多。”

    “不懂。不过,听起来好像很厉害!”

    李姬兰回忆起萧毅在擂台上时,台下客人一脸崇拜的表情和嘉宾席大佬们战战兢兢的模样,仍然是难以理解。

    “对了,你当初手中的白色剑气,是从体内发出的吗?”

    看着萧毅淡然的模样,李姬兰想到此处,对着萧毅上看下看,左看右看,好奇问道。

    “是的。”

    萧毅点头。

    “好可怕,一剑就将雷洪切成了两半!”

    李姬兰又吐了吐小舌头,心有余悸道。

    这一刻,她一点也不像是卡拉资本的高冷女总裁,而是变成了一个好奇的小女生,好奇猫!

    “听说,雷洪来自海外的大洪门,他的师傅和叔叔可是雷绝天,你杀死了雷洪,雷绝天岂会罢休?”

    说着,她又想起了雷洪出场时的介绍,心下一惊,不妙担忧道。

    “无妨。”

    萧毅笑了,轻轻摆手,表情没有丝毫变化。

    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能够单凭武力胜过他的不多了,更何况,他在枪械一途的造诣,比之武学更深。

    “我听说青年武道大会的第一种子选手是黄世明,第二号种子选手是林锋,第三号种子便是克努木,而他们没有参赛,而是来到黑拳现场,两个死一个逃,不知道前三名的是谁?”

    李姬兰心中一动,想到家里的客人中,就有一位在武道大会上取得名气的高手,便开口道。

    “有关系吗?”

    萧毅淡淡一笑,表情不以为然。

    青年武道大会的选手们,在他的面前,好像是襁褓中的婴儿一样,娇弱不堪。

    与此同时,李家寨李如山家。

    李如山父母去世的早,有两个妹妹。

    一个妹妹李盛兰嫁到燕京的陆家,距离李家寨距离不足四百公里,算是个不太远也不算近的距离。

    据说这个陆家很神秘,整个家族之人深处简居,轻易不再世俗界露面。

    他这个大妹子嫁过去之后,电话的不少,但很少回娘家。

    另一个妹子便是李姬兰,他比李姬兰要大上二十五岁,岁数的差距很大,他几乎是要把李姬兰当女儿养的。

    父母临终前有交代,李姬兰是养女,要求李如山守口如瓶,哪怕是进了棺材也不准说。

    因为,他们当年看到被遗弃的李姬兰的时候,襁褓上刻着一个神秘的蓝色花纹,花纹样状无法形容,但总是给人一种勾魂摄魄的感觉,同时,他们在襁褓上发现了一个牛皮纸条,上面写着四个字:“不要回来!”

    这个秘密,在父母死去之后,只有李如山知道,连他的妻子刘芸都一无所知。

    他决心要贯彻父母的意志,保守秘密,让老妹平平淡淡地过完一生。

    对于整个李家寨来说,李如山的家境算是不错的,但远远不能和把控整个李家寨风景区经营权的另外一个李家相提并论。

    整个李家寨的寨民虽然都姓李,但血缘关系不大。

    而李如山这一支,是原原本本的本地李姓人。

    寨子中的其他李姓,原本不姓李,以姓张和王的居多,但当年这些人躲避战乱,来到此地,依附于李家,索性统统姓了主家的姓氏。

    所以,当地通婚无碍。

    现在,随着华夏国地下势力对话会提前举行,掌控者李家寨风景区经营权的地下世界龙头的那个李家的公子,李旭光,今日登门。

    和很多豪富之家的纨绔公子哥不同,李旭光算是个标准的学霸,从燕京大学毕业后进入米国斯坦达学院拿到博士学位,回国后帮助家族企业规模蒸蒸日上,被当地人恭敬地称呼为:“李少董!”

    同样,李旭光也继承了家族传统,那就是好武!

    他以特约嘉宾的身份观看完华夏国青年武道大会的决赛和第三名比赛之后,和同坐在嘉宾位置的米国客人相谈甚欢,恰巧这位客人也要来李家寨参观黑拳对赌,李旭光之前在米国上过大学,和这位米国客人倒也不是很抗拒,关键是米国客人和武道大会的第三名克努堂似乎是在谈什么交易,好像还没有谈拢。

    干脆,米国客人和克努堂便一起跟着李旭光来到李家寨。

    可惜的是,李旭光一行来晚了。

    除了好武之外,李旭光还有一个嗜好,那就是有钱男人的通病-好色!

    他在燕京上大学的时候让多少爱慕虚荣的女大学生为之坠胎、甚至跳楼,同样回到李家寨之后,变本加厉,更是祸害了不少寨中的良家妇女。

    更可怕的是,只要他看上的,就想尽办法得到,不惜手段。

    为了得到一位当地的名媛,他不惜将那位名媛的全家都找杀手杀了,只为逼其就范。

    在回到李家寨之前,他得知了李姬兰要回家的消息。

    两人是老同学了,不算陌生。

    李旭光记得上一次见到李姬兰,是在去年年底的同学会。

    一袭黑色礼服、眼眸明亮如水,身材若隐若现的李姬兰,在同学会现场光芒四射,魅力十足,让李旭光差点把持不住,但当时他的时间紧,有很多生意上的事情需要做处理,便没有下手。

    但现在,时机可是刚刚好。

    而且,他还听闻,李姬兰已经是卡拉资本的女董事长,气质一定更佳,想必别有风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