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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收心

    “我倒不是担心迷失方向,我是担心,担心岸上到时候接应不及时。”丁德兴脸色微微发红,讪讪地解释,“朱总管派去提前一步登岸的,据说是几个蒙古人,他们虽然说早已跟蒙元朝廷那边沒什么瓜葛,但,但毕竟非我族类。”

    “蒙古人里头,也有很多有情有义的英雄豪杰,汉人里边,也不缺李思齐那样的坏种。”傅友德笑了笑,非常无奈地解释了一句。

    最初占山为王时,他也是恨极了一直骑在大伙头上作威作福的蒙古人,而这五六年于绿林和红巾军中打了无数个滚下來,他却发现,人的善恶根本不能简单的以族群來划分,像朱重九麾下的阿斯兰、俞通海这种,虽然身为异族,但是只要要你拿他们当兄弟,他们也会将肠子掏给你,根本不在乎什么一等四等,而像卷了徐州军火炮叛逃到朝廷那边的李思齐,则是放着好好的红巾大将不做,宁愿去给蒙古老爷当狗,令人根本无法将其视为同类。

    不过这其中到底是什么道理,傅友德自己也想不清楚,总觉得这些事情,用一句“良臣择主而侍”根本解释不清楚,可除了这种似是而非的论调之外,其他说法与他自己看到的事实相差更远,更无法说明身边正发生着的一切。

    “朱总管是个英雄。”丁德兴想了想,忽然从嘴里又冒出了一句。

    “至少,傅某还沒见过比他更有本事,有胸襟的。”对此,傅友德倒是非常同意,点点头,笑着附和。

    二人是前后脚加入的淮安军,彼此之间本能地就有一种亲近感,在看许多问題时,观点也非常相似,因此谈谈说话,倒也不觉烦闷,正聊得热闹时,舱外忽然传來轻轻的叩门声,丁德兴赶紧起身将门拉开,正露出徐洪三憨厚的笑脸。

    “丁将军,末将奉大总管命,给您送铠甲來了,您赶紧试试合不合身。”一边捧着个木托盘往里走,徐洪三一边笑着解释,目光无意中扫到傅友德,又冲后者拱了下手,继续笑着说道:“还有您的,傅将军,您的铠甲也末将让人一起也带过來了,正准备给将军送完之后,就立刻给您送过去,要不,末将干脆直接给您拿过來算了。”

    “多谢徐将军。”傅友德客客气气地还了个礼,大声答允。

    都是军中男儿,倒也沒那么多讲究,徐洪三冲门外打了个招呼,很快,便有人将傅友德的铠甲也送进了船舱,但是,当二人伸手掀开托盘上的遮盖时,却立刻被眼前的事物给吓了一跳,愣了愣,手掌瞬间就僵在了半空当中。

    金丝甲,传说中的金丝软甲,完全由一根一根棉线般粗细的金属丝编织而成,胸口和小腹等处,还单独覆盖了几片精钢护板,将要害部位遮得密不透风,更难得的是,无论是编织铠甲的金丝,还是保护要害的精钢护板,居然全都呈乌云般颜色,无论是白天还是夜间穿在身上,都不会有星点儿反光,一旦混入人群,就很难被敌军的神箭手分辨出來。

    拜淮扬工坊越來越庞大的规模所赐,如今全身板甲在东路红巾当中已经不算太新鲜,像傅友德和丁德兴这种曾经身居显赫位置的勇将,几乎每人都曾装备过一套,但传闻中西域那边能工巧匠所制,兼具防护力和灵活性的金丝软甲,却是平生第一次见到,谁也无法估量它的价值。

    “是咱们淮扬大匠院刚刚开发出來的,全军上下目前只有十套,大总管说你们两个都是初來乍到,怕战场上有闪失,就命末将专门送了两套过來。”唯恐傅友德和丁德兴二人不够激动,徐洪三笑了笑,不动声色地补充。

    “这,这,丁某何德何能,敢,敢蒙大总管如此厚爱。”当即,丁德兴就觉得心里发烫,眼眶一下子就红了起來。

    无论眼前的软甲是用乌金所编也好,顽铁所织也罢,编织这样一套全身甲,恐怕至少要数十丈细线,而将一块块铁锭打造成线,得花多少人工,多少时日,说是铁杵磨针也不为过,所以传说中的金丝甲,几乎每一件都价值连城,马上就要将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穿在身上,让丁某人的肩膀和心脏,如何不觉得沉重。

    “请转告朱总管,傅某今晚定穿着此甲,追随左右。”傅友德早就横下心來将性命都卖给朱重九了,因此表现就比丁德兴镇定了许多,先捧起铠甲,深深朝徐洪三躬了下身子,然后迅速直起腰來,三下两下将自己原來的武将袍服剥落于地。

    正是秋暑未褪时节,每个人穿得都非常单薄,因此脱掉常服之后,傅友德立刻露出一身虬结的腱子肉,徐洪三羡慕地扫了两眼,笑呵呵地上前帮忙,“这套软甲分为三层,除了最外边的一层乌钢软丝外,里边还依次衬了一层鲁绸,一层棉布,即便不套里衣,也能直接穿戴,并且还能透气,远比板甲凉爽。”

    一边骄傲地做着说明,他一边飞快地上下移动手指,片刻功夫,就将傅友德给打扮了起來,正所谓人的衣服马的鞍,新铠甲一穿在身上,傅有德立刻好像脱胎换骨,整个人从内到外透着英气,令旁观者为之好生目眩。

    “还有头盔、战靴和战刀。”徐洪三又从近卫们手里接过一个托盘,将其放在傅友德脚下,“大小都是根据傅将军以前留在我们大总管那里的尺寸配的,应该刚刚好。”

    上次从朱重九那边领铠甲,还是去年秋天的事情,当时傅友德奉赵君用之命,带着五千兵马來协助淮安军南下,自恃有功,觉得无论从朱重九手里拿什么东西,都理直气壮,所以根本沒将那一套板甲当作什么贵重之物,却万万沒想到,时隔一年多,朱大总管手里,居然还留着自己当时所选之物的尺寸,每一件,都分毫不差。

    “刚好,傅某已经很长时间沒有亲自上阵杀敌了,今晚有了这套盔甲,正好去为大总管斩将夺旗。”有些话,心里知道就行了,根本不用说在明处,傅友德干脆利落地戴上头盔,更换战靴,随时准备提刀出战。

    “丁某今夜,愿与傅将军结伴而行。”丁德兴也迅速吸了几下鼻子,在其他几名侍卫的服侍下,迅速脱掉宿州军的常服,换上淮安军的软甲。

    与以前拥有过的板甲相比,金丝软甲在份量上,至少轻了七成,并且手肘、膝盖,腰肢等处皆可以轻松以任何角度弯折,对灵活性的影响微乎其微,正适合他这种武艺娴熟的猛将,穿在身上,简直是如虎添翼。

    “徐某本领低微,今夜我家大总管的安全,还要多多拜托两位。”见傅友德和丁德兴二人都换上了淮安军的装扮,徐洪三也不客气,拱拱手,低声请求。

    “徐将军放心,除非我们两个都战死了,否则,绝不会让人伤到大总管一根汗毛。”傅、丁二人郑重点头,回答得异口同声。

    到了此时,他二人所想的,已经不是今夜的跨海奇袭能不能得手了,而是无论遇到任何情况,都不辜负徐洪三的请托,不辜负朱总管这番国士之礼,毕竟全天下找不到第二支淮安军,也找不到第二个,匆匆见过几面,就敢把性命交给自己的英雄。

    “那徐某就不多废话了。”徐洪三上上下下打量了二人一番,笑着点头,“今天船开得有点儿快,差不多再有半个时辰左右,咱们就能进入胶州海湾,届时,十五艘战舰会一道抢滩,请二位将军务必做好准备。”

    说罢,又将右手举到额头边,冲傅、丁二人行了个怪模怪样的礼,然后转过身,带领着一众近卫快步离去,只留下地上的旧衣服和旧靴子,东一件,西一件,凌乱的摆在二人眼前,好像二人先前的心情。

    “这身金丝软甲,穿起來很舒服。”傅友德沉默了片刻,弯腰将自己的旧衣服和旧靴子一件件拾起來,仔仔细细摆在了徐洪三留下的木托盘中,无论过去在徐州军中有多少遗憾和辉煌,今后都像这些旧衣服和靴子般,跟他傅友德彻底无关了,他现在不是宿州军的弃将,而是淮扬大总管帐下一卒,只要大总管旌旗所指,就会奋勇向前,百死而不旋踵。

    “这刀也不错,丁某使着正顺手。”丁德兴笑了笑,顺手抄起徐洪三留下來的秋水雁翎刀,于灯光下慢慢擦拭,(注1)

    刀也是全新的,用的是淮扬工坊特有的冷锻技术,刀身长四尺,柄长七分,二分宽窄的刀体呈均匀的三角型,正反开刃,上面还锻压出了四条血槽,一看,就是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

    在刀身下部靠近椭圆形刀镡位置,则清晰地铭刻着四个银钩铁画的汉字,“还我河山。”

    注1: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南宋军器监开始新造一种刀类兵器,因其形如大雁的翎毛,故命名为“雁翎刀”,刀长在90cm上下,宽4cm,从刀身三分之二处向上弯曲,正面全刃,反面从首部向下开刃十五cm左右,有两至四道血槽不等,为军中利器,民间禁止制造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