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绝品强少 > 白衣剑仙赋狂歌
    青山镇三面环山,隶属凉州,凉州则位于龙象王朝的中心地带,只是因为地势险要,交通闭塞,天险众多,便谈不上经济昌盛,可比起那三百里外的青鸟郡,就不知道要好上多少了。

    觉得不好了,就与更不好的比一比,这也是少年许狂歌的人生态度。

    大约七八岁的时候,青山镇来了一群土匪,为首的扎着一个长辫子,络腮胡,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腰间配有一柄宽刃大刀,在刺目的阳光下,反射着明晃晃的凶光。

    许狂歌的母亲是青山镇出了名的美人儿,在许狂歌的记忆力,母亲一年四季都喜欢穿着一件青色长裙,裙角褶皱,长发如墨,长袖如雪,那张清秀的脸庞始终带着微笑,不管见了谁,都是如此。

    有人说,许狂歌的母亲这辈子最糊涂的事情就是嫁给了那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否则想要女凭夫贵,一步登天,定然不是什么难事。

    只是当那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为了守住自己妻子的贞洁,凭这一把柴刀砍死两个马贼,又被马贼擒住五马分尸后,这样的言辞,许狂歌就再也没听到过了。

    像那在龙象王朝广为流传的歌谣般:那汉子拎起了手中的刀,不图个保家卫国,不图个江湖留名,只图守住小家,守住妻儿,这便是他的天下。

    这首歌,许狂歌从小哼唱到如今,已有十年。

    父母双亡后,小镇上便多了一个挎着一把木剑,扬言名满江湖,屠尽天下马贼的野孩子,疯疯癫癫,像一条灰头土脸的狗娃。

    还在镇上有人可怜他,念着是个可怜的孩子,上午王家拿两个包子,下午李家捧半碗苦粥,倒也活了下来,后来又被镇上活了六十多岁的老更夫收留,认了半个孙子。

    镇上别的孩子不懂事,戏弄他是个乞丐,土狗,许狂歌不气不恼。

    乞丐如何?土狗如何?几句嘲笑,几块砖头,砸不死,骂不哭。

    他时常捧着那把在腰间挂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木剑,靠在半山腰上的一棵老松树下念叨着:我这一生,一不求腰缠万贯良田万亩,二不求金榜题目名扬朝野——因为活着,比什么都好,有了些蛮力,凑足十八两银子从镇里刘铁匠那买一把货真价实的长剑,到时候就可以走出这青山镇。

    或许那个时候,那马儿也不高了,宽背刀,也没记忆里那么锋利了。

    自从有了这个干爷爷,老更夫用尽毕生积蓄买下的两头老黄牛,也就落到了许狂歌的手上。

    每日平旦时分起床,洗漱更衣后前往私塾听一会课,像许狂歌这种上不起私塾,前来蹭课的孩子挺多,私塾里唯一那个老先生,也熟视无睹,当做看不见,许狂歌对他颇为感激。

    随后,到了食时,就得回到家里,牵着两头老黄牛上山。

    老黄牛吃草,他便在一边耍木剑,没有什么招式,就是砍来砍去,直到筋疲力尽,气喘如牛,才肯作罢。

    老更夫常取笑他,就是放牛的命,却做着寻天问道的梦,谁不想成为那御剑千里的剑神,可那是许狂歌能做到的吗?

    许狂歌只是笑着,也不反驳。

    他心里清楚,自己要的不是御剑千里。

    只是想要杀人而已。

    直至黄昏,天边红彩形成一道直线,如锐利的剑,割开的昼与夜。

    许狂歌重新将木剑挂在腰间,赶着牛走在下山的路上,时不时拍打着裸露在外的皮肤,驱赶着周围的蚊虫。

    驱赶着两头老黄牛,从山道走到青石板路上,一双黑色布鞋鞋面上能看见大脚趾,上面沾着点点泥巴。

    身后,蓦地响起一个声音。

    “许小子!”

    许狂歌转过身,半眯着眼睛,看着冲着他走来的那女裙女孩儿。

    大约十六七,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如雪,双颊两片红霞,虽然还没张开,可也算是个美人胚子,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用在这样的女孩身上,再适合不过。

    许狂歌喜欢这姑娘,也不敢喜欢。

    老更夫和他说,这是大户人家的闺女,以后嫁人自然也得门当户对,哪是他这种放牛娃能去想的?

    许狂歌信命,但也不认命。

    他始终觉得,癞蛤蟆也有吃上天鹅肉的一天。

    每天这个时候,他都能和红裙女孩巧遇,大抵已有三年时间,日日如此。

    他知道这姑娘叫画扇,也知道她爱穿红裙,还知道她饱读诗书,才华横溢,十五岁那年写出一首红豆词,名扬龙象王朝。

    “你猜,我今天给你带什么了!”红裙女孩背着手走来,到了跟前,狭长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古灵精怪。

    “红豆?”许狂歌试探着问道。

    “你怎么又知道?”

    “三年内,哪回不是?”许狂歌心里腹诽,想着姑娘你稍微变点花样,我也好配合些猜错。

    红裙姑娘摊开手,掌心里还是一颗红豆。

    许狂歌接了过来,小心翼翼放进兜里。

    “一颗红豆,需要这么郑重其事吗?”女孩儿歪着脖子问道。

    许狂歌思索片刻,笑了一声:“除了你也没人给我送礼物,总得认真点。”

    女孩咯咯笑着,嗔了一声傻子,又转身离开。

    轻飘飘的来,轻飘飘的走。

    看着那轻柔的红色身影,许狂歌叹了一声。

    他将那颗红豆拿出来,放在掌心处端详着。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许狂歌停了下来,没说出最后三个字。

    可能是不知道,可能是不想知道。

    忽然,远处一块石头沿着一条弧线掷来,砸在了老黄牛的身上。

    “哈哈哈!许傻子,发什么呆呢?”一个身形修长的年轻男人,锦衣玉冠,背着手走到跟前,在他的身后还跟着四五个随从,都是统一的黑衣劲装,看上去大气一些。

    许狂歌脸色微变,牵着老黄牛,继续往前走。

    “给我站住!”年轻公子哥儿颇为不悦,骂了一声。

    许狂歌置若枉然。

    “给我抓住他。”公子哥眼神阴冷,轻声说道。

    他身后那四五个随从,一齐冲了上去。

    他们最爱听自家小少爷的吩咐,做得好了,表现不错,一般都能讨几个赏钱,有时候一串铜钱,有时候也是几两银子。

    都得看小少爷的心情。

    等许狂歌被那几个壮汉拖到跟前,公子哥才往前走了一步。

    “画扇给你什么了?不妨让我看看啊!兴许我高兴了,能打赏一些。”

    “刘公子不会感兴趣的。”许狂歌咧开嘴苦笑着。

    刘公子伸出手,在许狂歌的衣兜里揣了揣,最后只摸到那颗红豆。

    “东西呢?”

    “就是这个。”许狂歌轻声说道。

    刘公子气急,一巴掌抽在了许狂歌的脸上。

    “东西呢?”他重复问了一遍。

    许狂歌抿了抿嘴唇,索性不说话了。

    说了也不信。

    刘公子冷笑连连:“有骨气。”

    说完,转了下眼珠子,对身后随从说:“宰了他的牛。”

    “好嘞!”一壮汉扬起手中的大刀,笑着朝着那两头老黄牛走去。

    “不要,别!”许狂歌瞳孔骤然收缩。

    那是老更夫的命.根子。

    他如疯狗般扭动着身躯,挣脱擒住自己那两人的束缚,快冲了两步,并且掏出腰上的那把不知道佩戴多少年的木剑,只是到了跟前,还没来得及阻止,却又被那握着刀的汉子踹了回来。

    他想爬起来,却被刘公子一脚踩住。

    “你这剑,杀不了人。”刘公子戏谑着,并且将那把多剑夺在手中,掂量掂量,忽然一把将其折断。

    清脆的声音,听着分外刺耳。

    躺在地上的许狂歌,一双眼睛因为充血,变得通红。

    他嘴里吼叫着,如发狂的野兽——或者说是疯狗。

    谁让他从小到大,都被唤作狗东西呢?

    两只手撑着身体,猛然起身,随手拿起断了半截的木剑,随手捅进刘公子的腹部。

    断了的木剑,似乎更加锋利了些,能破开刘公子的肚皮,长驱直入。

    “你看,这木剑,是能杀人的。”许狂歌表情扭曲着说道,声音里满是对刘公子的嘲弄。

    他不知道接下来等待着自己的是什么样的后果,也不愿去知道了。

    想要仗剑杀人,总得有些胆气,有些豪气,不然真跟那老更夫一样,在这镇上独自守成古来稀?

    那几个随从侍卫,迅速回过神想要将许狂歌抓住,却不想那小子真如土狗一般,转身便跑,追了一会,就被饶进了胡同里。

    “先回去,看看少爷!”那个握着刀的随从说道。

    等他们回去,刘公子也早就咽了气。

    几个随从瑟瑟发抖,声音都变了:“小……小少爷死了!”

    握刀男人眼神清冷,咬着牙吐道:“杀人者,许狂歌……”

    许狂歌一直逃到青山镇的外面,每天放牛的那棵老松树下,终于抱着膝盖坐了下来,身体发抖,声音带着哭腔。

    “我不敢杀你的,我真的不敢杀你的……”

    他说的是真话,杀了刘公子,刘家得将他和老更夫一齐逼死,便是不报官府,也有千百计策。

    在山上,待到子时,银月如盘,悬挂半空,耳边虫鸣蛙叫,显得不是那么死寂。

    眼前,一个蹒跚佝偻的身影,越走越近。

    “给你二十两银子,十八两够买一把剑,剩下的够你活个几天。”那熟悉又苍老的声音说着。

    他坐在许狂歌的身边,手上的老烟枪在松树上磕了磕,笑起来还是那般和蔼。

    在许狂歌记忆里,老更夫就没发过火,这一次还是。

    也就是这一年,少年许狂歌折断木剑,怀揣江湖梦,踏入波澜壮阔的大风波中……

    多少年后,一句朗朗上口的诗不知道是从哪个帝国或者王朝传回了青山镇。

    两万铁骑一剑破,。

    和这句诗不约而至的还有一场暴雨,冲开老更夫坟上的野草和枯木条……